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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日本药品经营许可

围绕药品零售、批发与制造活动,按已核验的官方来源梳理适用边界与待确认事项。

COUNTRY RECORD · 亚洲

日本Japan

公开资料核对2026-10-31

日本的人用医药品业务并无一张覆盖所有活动的公司牌照:店铺零售、批发营业所、制造所、制造销售主体、单项产品批准及受管制药品进出口均须分别判断。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唐上永(唐生)业务经理讲解;唐生不是药剂师或监管人员,不保证批准、固定时限或加急处理。

本文按当地公开来源整理药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零售、批发、制造、产品注册、进出口及地方规定可能分别适用;请在开展项目前与主管机构当期要求交叉核对。

三类经营活动快速对照

按实际活动区分许可路径。人员、处所、产品与跨境要求请继续查阅对应章节及官方来源。

经营活动适用范围主管机构关键人员
店铺销售业许可(店舗販売業)在店铺销售需指导医药品及一般用医药品;不等同药局开设许可,不能经营药局医药品。店铺所在地都道府县;保健所设置市或特别区依法律由市长或区长办理。每店现场管理人为药剂师或登记销售者,例外按省令及所在地机关确认。
批发销售业许可(卸売販売業)在营业所向药局、制造销售业者、制造业者等法定对象供货,不能据此向公众零售。营业所所在地都道府县;窗口按地方行政分工。原则上由药剂师管理;仅销售省令指定品目时才可能适用法定替代。
药品制造业许可(医薬品製造業)每一制造所从事药品制造;与制造销售许可及每项产品批准独立。依产品和设施类别由中央权限或地方依法承办,向制造所所在地机关确认。原则上由药剂师担任制造管理者;制造销售主体另负质量及上市后安全管理责任。
唐上永(唐生)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 · RGYS

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并由唐上永(唐生)业务经理提供专业讲解。

官方资料核对2026-10-31
01

适用范围与主体

本记录限人用医药品。药局调剂、配置销售、动物用药、医疗器械及再生医疗产品另有制度;PMDA说明动物用药由农林水产省主管。[1]

制造销售主体负责质量及上市后安全管理,制造所负责制造,销售业者在许可场所销售。进口上市还须同时核对日本制造销售主体、产品状态和通关。[1] [2]

所阅官方资料未确认全国统一最低资本、指定公司形式或普遍外资持股上限,故不列为条件。境外制造商指定日本制造销售主体是产品准入安排,不等于普遍外资禁限。

— 先定产品分类。

— 再拆分场所、制造、上市和进口活动。

— 多店、多地或受管制品逐项确认。

02

机构与法律

药机法及其政令、省令构成全国框架。厚生劳动省表格页分别列有制造销售、制造、产品批准、店铺销售与批发销售程序。[1]

PMDA进行产品科学审评;PMDA同时指出,制造销售许可和批发许可应向营业所所在地都道府县咨询。零售、批发及部分制造事务的实际窗口随地点而变。[2]

— 厚生劳动省:规则、表格和政策。

— PMDA:审评及相关检查。

— 地方机关:所在地场所许可。

03

药房与零售

店铺销售业按每店发证,经营需指导医药品及一般用医药品。其申请应载明申请人、店铺、结构设备和销售体制,并附平面图及管理人员资料。[1]

该许可不得经营药局医药品,亦不等于药局开设或处方调剂许可。登记销售者的考试及个人登记不能替代店铺场所许可。[1] [2]

— 逐店申请。

— 按批准范围销售。

— 调剂或受管制品另核。

04

批发与配送

批发销售业按营业所许可,销售对象限药局、制造销售业者、制造业者、其他销售业者、医院或诊所等法定对象,不能向公众零售。[1]

原则上每个营业所由药剂师管理;只销售省令指定不要求药剂师管理品目时才适用例外。东京新申请页列平面图、法人资料、管理人关系及资格资料,并说明申请后实地调查;这是地方示例。[1] [2]

— 控制法定客户范围。

— 按营业所配置管理人及合规设施。

— 冷链、共仓及特殊品种另核。

05

制造与GMP

未取得制造许可不得制造。许可按制造所,审查结构设备;新许可及更新可受书面或现场调查,类别改变或增加须先行许可。[1]

通常药品制造许可五年;药局制剂制造许可六年。东京说明列出一般、无菌和仅包装/标签/贮存等区分。对适用品种,GMP符合性与产品批准相关联。[2] [3]

— 依工序确定许可类别。

— 先核场地、设备和制造管理者。

— 另取制造销售许可及产品批准。

06

专业人员

店铺管理人为药剂师或登记销售者;批发营业所原则由药剂师管理。制造所原则由药剂师担任制造管理者,制造销售主体另设质量和上市后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各项均有法定限定例外。[1]

登记销售者是个人考试和登记制度,厚生劳动省另列登记申请、名册变更及证书再发格式。个人登记与场所许可不同,也不自行证明在日工作权或所有业务资格。[2]

— 逐场所任命人员。

— 核实执照、登记和兼任限制。

— 制造销售责任不可由经销商当然承担。

07

处所与设施

许可对象是具体场所:零售按店铺、批发按营业所、制造按制造所。店铺申请涉及结构设备、销售体制和平面图;批发及制造设施也须满足各自标准。[1]

制造设施标准随工序和类别变化。已阅资料没有公布可通用于所有场所的统一面积、楼层或库容数字,故不列面积规则。

— 图纸反映实际动线。

— 批发场所可接受实地调查。

— 改建或搬迁前预先确认。

08

资料与流程

先完成分类和业务拆分,再向所在地机关确认窗口。厚生劳动省列有店铺销售、批发、制造、制造销售、产品批准、轻微变更及外国制造产品的不同表格。[1]

东京批发申请是地方示例,要求申请书、平面图、法人资料及管理人资料,随后现场调查。PMDA说明产品批准相关表格须以日语提交;该要求不可不加核实地延伸至所有地方文件。[2] [3]

— 取得所在地最新清单。

— 分开准备场所、产品和通关文件。

— 预留调查与补件时间。

09

费用与周期

销售业许可每六年更新;通常制造许可五年,药局制剂制造许可六年。许可期限不等于产品批准、GMP状态或受管制药许可期限。[1] [2]

没有可安全泛化的全国首次申请费或审理日。东京都列其部分辖区批发新许可费34,100日元;爱知县列续期费12,300日元和14或19日标准处理期,均仅为地方示例。[3] [4]

— 销售业:六年续期。

— 通常制造业:五年续期。

— 费用及时限按地点当期确认。

10

运营与续期

销售业按期更新,并维持实际场所、管理人、许可类别及已申报状态。制造所须保存制造及试验等记录至少三年,或至产品有效期加一年,以较长者为准;适用品种须遵守GMP。[1]

东京说明还指出,制造销售业者与制造业者应在制造前订立质量协议,约定工序、质量控制、放行和变更联络。境外制造所的PMDA指引称GMP符合性是产品批准条件,且可有周期性检查。[1] [2]

— 销售业维持场所和管理。

— 制造业维护记录与GMP。

— 制造销售业维护质量及安全管理。

11

变更与交易

厚生劳动省分别列有销售业变更、暂停/废止/恢复,制造业和制造销售业变更,产品一部变更、轻微变更通知及批准承继表格;场所、企业和产品不是同一变更程序。[1]

东京仅作为地方示例:批发的个人改法人、开设者变化、迁址或全面改装,及制造所重建、迁址或开设者变化,需新许可;指定制造事项变化则在变更后30日内申报。其他地区另询窗口。[2] [3]

股权交易、合并或业务让与的影响不得假定自动转移或当然不影响许可;应在交易前分别核对场所许可、制造销售许可和产品批准承继。

— 拆分主体、场所、人员、设施和产品变化。

— 确认是申报、改证、更新或新许可。

— 为交易设置监管先决条件。

12

产品与跨境

制造销售药品原则按品目取得批准;申请人须有相应制造销售许可,制造所须有制造许可或外国制造商认可,且通过质量、有效性、安全性及适用质量管理要求。[1]

商业进口不由零售或批发许可自动覆盖。关东信越厚生局称,为制造销售目的进口已获批准、认证或届出的药品等时,每次通关须出示业务许可证及产品文件;商业销售还要具企业许可及逐品目批准等。[2]

境外制造品可指定合格的日本制造销售主体。麻药、精神药品、兴奋剂原料等另有进口、出口、制造、批发、零售及个案许可/申报;个人自用携带规则不等于商业路径。[3] [4]

— 逐品目核批准及制造所状态。

— 逐批核进口人、文件和口岸程序。

— 受管制品另走专门程序。

本国家/地区来源索引

以下为本页整体使用的公开资料入口;章节内的引用优先放在相应内容附近。外部文件可能更新、撤回或按地区另有要求,请以主管机构现行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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