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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看到有些便利店或超市也在卖一些药,他们持有的是什么牌照?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原指南2025年版:本问答供主题检索参考,未全部逐条按现行规则核验;费用、人员、续期、变更及产品条件,请结合对应牌种的专业深读与官方当期要求确认。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中药组

Q95 · B类:牌照类型与适用范围(Q51-Q100)
您在便利店或超市看到的“药”,通常不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定义的“毒药”(即第一部和第二部毒药)。这些产品在法律上被称为“非药剂制品”或者是一些被豁免的、风险极低的药物。例如,一些喉糖、药用洗发水、或非常低浓度的外用消毒品。这些产品的销售不需要“药房”或“药行”牌照。此外,根据法例,有一份非常简短的“豁免药物清单”(Exempted Medicines List),例如阿司匹林(以特定包装和剂量出售时),可以在任何零售店铺销售。因此,这些大型连锁店是在其普通零售牌照下,合法地销售这些不受药物牌照管制的特定商品。

📘 监管依据

《药剂业及毒药规例》附表二中列出了一份“获豁免毒药”清单。此外,产品的最终分类取决于卫生署对其成分和声称的界定。不含受管制“毒药”成分的产品,则不受此条例规管。

📗 唐生建议

这个现象恰恰说明了“产品分类”的重要性。一个产品能在哪里销售,完全取决于它的法律身份。对于药品生产商或品牌方来说,如果能通过配方调整或声称管理,将产品合法地归类为“非药剂制品”或“豁免药物”,将极大地拓宽其分销渠道,进入广阔的快速消费品市场。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这方面的法规策略咨询。

📕 风险提示

作为零售商,即使是大型超市,也必须确保其销售的“健康产品”确实不属于受规管的药剂制品。如果供应商的产品分类有误,或者产品被检测出含有未申报的药物成分,零售商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对供应商的审核和索取合规证明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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