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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些便利店或超市也在賣一些藥,他們持有的是什麼牌照?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95 · B類:牌照類型與適用範圍(Q51-Q100)
您在便利店或超市看到的“藥”,通常不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定義的“毒藥”(即第一部和第二部毒藥)。這些產品在法律上被稱為“非藥劑製品”或者是一些被豁免的、風險極低的藥物。例如,一些喉糖、藥用洗髮水、或非常低濃度的外用消毒品。這些產品的銷售不需要“藥房”或“藥行”牌照。此外,根據法例,有一份非常簡短的“豁免藥物清單”(Exempted Medicines List),例如阿司匹林(以特定包裝和劑量出售時),可以在任何零售店鋪銷售。因此,這些大型連鎖店是在其普通零售牌照下,合法地銷售這些不受藥物牌照管制的特定商品。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附表二中列出了一份“獲豁免毒藥”清單。此外,產品的最終分類取決於衞生署對其成分和聲稱的界定。不含受管制“毒藥”成分的產品,則不受此條例規管。

📗 唐生建議

這個現象恰恰説明了“產品分類”的重要性。一個產品能在哪裏銷售,完全取決於它的法律身份。對於藥品生產商或品牌方來説,如果能通過配方調整或聲稱管理,將產品合法地歸類為“非藥劑製品”或“豁免藥物”,將極大地拓寬其分銷渠道,進入廣闊的快速消費品市場。我們可以為您提供這方面的法規策略諮詢。

📕 風險提示

作為零售商,即使是大型超市,也必須確保其銷售的“健康產品”確實不屬於受規管的藥劑製品。如果供應商的產品分類有誤,或者產品被檢測出含有未申報的藥物成分,零售商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對供應商的審核和索取合規證明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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