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藥批發商牌照(WDL)
Wholesale Dealer Licence
為藥房、醫院及其他獲授權買家供應藥劑製品,重點在於負責人、合規倉儲與完整可追溯的分銷體系。
Cap. 138 / Cap. 138A ·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藥劑業及毒藥(批發牌照)委員會;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批發商監管組負責相關行政、檢查和監管。
查看申請要點全面瞭解香港西藥批發商、藥房ASP、列載銷售商LSP、藥劑製品製造商及中藥商五類經營許可,分別梳理業務範圍、主體人員、場地、文件與持牌維護要求。
牌照路徑取決於產品類別、經營環節及實際處所。西藥、中藥、零售、批發與製造並非可相互替代的授權;請先按業務模式確認適用路徑。
Wholesale Dealer Licence
為藥房、醫院及其他獲授權買家供應藥劑製品,重點在於負責人、合規倉儲與完整可追溯的分銷體系。
Cap. 138 / Cap. 138A ·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藥劑業及毒藥(批發牌照)委員會;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批發商監管組負責相關行政、檢查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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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zed Seller of Poisons · ASP
面向公眾的藥房業務,涉及註冊處所、註冊藥劑師監督,以及處方和監督售賣藥物的法定銷售條件。
Cap. 138 / Cap. 138A ·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負責法定決定;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負責申請接收、牌照監察、面談、檢查及日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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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ed Seller of Poisons · LSP
適合經營獲許可範圍內的第二部毒藥零售。不能代替專業藥房授權,不可銷售第一部毒藥或使用受限制藥房標識。
Cap. 138 / Cap. 138A ·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負責名冊及決定;管理局轄下列載毒藥銷售商委員會按第138A章規例24A處理申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負責申請、檢查及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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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藥劑製品的批發、向公眾零售、製造,或經營中藥材及中成藥,面對的是不同制度。產品註冊、進出口許可、處方或受管制藥物安排也可能另行適用。
重要提醒:牌照名稱、是否需要專業人員、處所條件及變更程序均須以當期官方要求和個案審查為準。申請前宜先完成業務範圍與產品分類核對。
比較西藥與中成藥路徑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