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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计划进口并批发一种在香港尚未注册的药剂制品,需要办理哪些额外手续?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原指南2025年版:本问答供主题检索参考,未全部逐条按现行规则核验;费用、人员、续期、变更及产品条件,请结合对应牌种的专业深读与官方当期要求确认。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中药组

Q57 · B类:牌照类型与适用范围(Q51-Q100)
在香港,所有药剂制品(Pharmaceutical Products)必须经过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PPB)的注册,获得香港注册编号(HK-XXXXX)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如果您计划进口并批发一种尚未在香港注册的药物,您首先需要作为该产品的本地代理,向卫生署药物办公室提交“药剂制品注册申请”。这个过程相当复杂,需要提交大量的技术文件,包括药物的化学、生产和控制(CMC)资料、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数据、稳定性研究报告等,以证明该药物的安全性、效能和质量。只有在获得药品注册证明书后,您才能凭此证明和您的批发商牌照,合法地进口和销售该产品。

📘 监管依据

《药剂业及毒药规例》(Cap. 138A)第36条规定,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所有在香港销售的药剂制品都必须注册。注册所需的文件和程序在卫生署发布的《药剂制品注册指南》中有详细说明。

📗 唐生建议

药品注册是一个高度专业且耗时的工作,通常需要12到24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我们建议您在启动项目前,先对产品的市场潜力和注册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仁港永胜可按书面范围协助组织产品资料与项目沟通;专业药学判断、法定签署及审评由依法具资格人员和有权机构承担,可以为您处理从文件审阅、资料翻译、与海外生产商沟通到向卫生署提交申请的全过程。

📕 风险提示

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即使您持有批发商牌照,也不能经营未经注册的药物。此外,如果提交的注册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将被退回,大大延长产品上市时间,增加商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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