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载毒药销售商(俗称“药行”)必须有一名“负责人”(Responsible Person)来监督第二部毒药的销售。如果这位负责人要休长假,您必须做出妥善安排。首先,您需要提名一位或多位“替任负责人”(Deputy Responsible Person)。这位替任负责人同样需要获得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批准,其资格和经验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您应提前向药物办公室提交替任负责人的申请。在负责人休假期间,必须确保每天的营业时间内都有一名获批准的负责人或替任负责人在岗。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是一家列载毒药销售商,我的“负责人”要休长假,需要做什么安排?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