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牌申請與收購服務 · 仁港永勝 | 全球許可與合規服務商
香港藥業合規 · 申請 / 收購 / 持續維護 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是一家列載毒藥銷售商,我的“負責人”要休長假,需要做什麼安排?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424 · I類:續期變更與違規處罰(Q401-Q450)
列載毒藥銷售商(俗稱“藥行”)必須有一名“負責人”(Responsible Person)來監督第二部毒藥的銷售。如果這位負責人要休長假,您必須做出妥善安排。首先,您需要提名一位或多位“替任負責人”(Deputy Responsible Person)。這位替任負責人同樣需要獲得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批准,其資格和經驗也需要滿足一定的要求。您應提前向藥物辦公室提交替任負責人的申請。在負責人休假期間,必須確保每天的營業時間內都有一名獲批准的負責人或替任負責人在崗。

📘 監管依據

列載毒藥銷售商的執業守則要求,在營業時間內必須有負責人或其獲批准的替任人員在場,以監督業務運作。

📗 唐生建議

我們建議客户不要等到負責人臨近休假才匆忙申請。最好在日常運營中就培養並申請批准一至兩名替任負責人,以應對突發的人員缺勤情況,確保業務的合規性和連續性。

📕 風險提示

如果在沒有負責人或獲批替任負責人在崗的情況下繼續營業並銷售第二部毒藥,一旦被衞生署督察發現,將被視為嚴重違規,可能面臨紀律處分,甚至牌照被暫停。

返回 I類:續期變更與違規處罰(Q401-Q450) 搜索更多問題

YOUR NEXT STEP

與唐生規劃香港藥牌項目

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預約項目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