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药物主要依据其安全风险和是否含有毒药表内的成分进行分类。总体上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处方药物”,这些药物必须凭香港注册医生的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的注册药房购买。它们通常是毒药表第1部A附部的毒药,用于治疗较严重的疾病,滥用风险高。第二类是“监督售卖药物”,这些药物无需处方,但必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购买。它们通常属于毒药表第1部B附部的毒药。第三类是“非处方药物”,又称“成药”(Over-the-Counter, OTC),这类药物可以在药房、药行甚至一些超市和便利店自由购买。它们又可细分为“第2部毒药”和“非毒药”类药物。这种分类制度旨在平衡市民购药的便利性和用药安全,确保高风险药物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香港的药物是如何分类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如何界定的?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