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人士”(Qualified Person, QP)和“负责人”(Responsible Person, RP)是药品监管体系中两个不同但都至关重要的角色。QP是欧盟及PIC/S GMP体系下的一个法律概念,主要存在于药品制造业。其核心职责是在每一批药品投放市场前,亲自审核批次记录并出具声明,确认该批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过程完全符合GMP要求和上市许可。QP对产品质量负有个人法律责任。而“负责人”(RP)则是GDP体系下的概念,主要存在于药品批发分销领域。其职责是确保批发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和维护,保证药品在储存和分销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RP对批发活动的合规性负责。简而言之,QP负责“放行出厂”,保证生产质量;RP负责“流通合规”,保证供应链质量。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什么是“合格人士”(QP)与“负责人”(RP)?他们在药品监管中的角色有何不同?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