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可以。在香港,任何个人或公司都不能自行销毁药品,特别是那些被归类为化学废物的过期或不合格药品。自行销毁(例如,将药品扔进垃圾桶、冲入马桶或进行焚烧)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正确的做法是必须将这些药品作为化学废物,交由持有环境保护署颁发的有效化学废物处置牌照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这个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文档记录,即“运载记录”(Trip Ticket),以追踪废物从您的仓库到最终处置设施的全过程。这个规定不仅是为了环境保护,也是为了防止被销毁的药品被不法分子重新收集并流入非法市场,危害公众健康。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对于需要销毁的药品,除了委托专业公司,我自己是否可以进行销毁?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