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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持有“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药行),可以通过网站或社交媒体向香港本地顾客销售非处方药吗?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原指南2025年版:本问答供主题检索参考,未全部逐条按现行规则核验;费用、人员、续期、变更及产品条件,请结合对应牌种的专业深读与官方当期要求确认。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中药组

Q71 · B类:牌照类型与适用范围(Q51-Q100)
目前,香港法例对于通过互联网销售药物的规管非常严格。即使您持有“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并且只销售非处方药(第二部毒药),您也不能随意通过网站、App或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直接的线上销售。药物的销售必须在您注册的实体店铺地址内,并在“合资格人士”的监督下完成。虽然您可以在线上进行产品展示和信息发布,但最终的交易和交付环节,特别是涉及确认顾客需求和提供使用建议的部分,必须在持牌处所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远程销售都可能被视为违规。

📘 监管依据

《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的核心原则是确保药物在专业指导下安全付用。现行法规框架建立在实体店铺的监管模式之上,并未为远程销售(包括网售)提供明确的合法路径。卫生署对此持保守和审慎的态度。

📗 唐生建议

我们建议客户采取“线上引流,线下成交”(O2O)的模式。您可以在网站上建立完善的产品目录,提供健康信息,但将购买按钮设置为“到店取货”或“到店咨询”。这既能利用互联网的宣传优势,又避免了触犯法规的风险。我们可协助您设计合规的网站功能和用户流程。

📕 风险提示

不要尝试任何“灰色地带”的线上销售模式,例如通过即时通讯软件私下交易。卫生署的网络巡查日益加强,一旦发现证据确凿的网售行为,可能会对您的牌照采取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吊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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