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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需要具备什么资格的人员?这个人员需要全职吗?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原指南2025年版:本问答供主题检索参考,未全部逐条按现行规则核验;费用、人员、续期、变更及产品条件,请结合对应牌种的专业深读与官方当期要求确认。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中药组

Q60 · B类:牌照类型与适用范围(Q51-Q100)
申请“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俗称“药行牌照”)的核心人员要求是,店铺的零售业务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合资格人士”(Competent Person)持续及亲自监督。这位“合资格人士”需要完成由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PPB)批准的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关考核,证明其具备足够的知识来指导顾客安全使用第二部毒药(非处方药)。法例要求在店铺的营业时间内,必须至少有一名“合资格人士”在场。虽然法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全职”,但从操作层面来看,为了覆盖整个营业时间,该人员实际上需要全职工作,或者由多名合资格人士轮流当值。

📘 监管依据

《药剂业及毒药规例》(Cap. 138A)附表10中详细列明了对“合资格人士”的要求,包括其需完成的培训课程内容和时数。PPB发布的《列载毒药销售商实务守则》进一步明确了其在店铺中的监督职责。

📗 唐生建议

我们建议店东或核心管理人员亲自参加培训并考取“合资格人士”资格。这不仅能满足法规要求,也能让管理者更深入地了解药品知识和法律责任。仁港永胜可以为您安排报名参加PPB认可的培训课程,并提供考前辅导,帮助您顺利获得资格。

📕 风险提示

卫生署会不定期派员巡查“药行”,检查“合资格人士”是否在场履行职责。如果巡查时发现没有“合资格人士”在岗,或者在场员工无法证明其资格,店铺将面临警告、罚款甚至被暂时吊销牌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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