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载毒药销售商”(Listed Seller of Poisons)通常指的是我们俗称的“药行”或“药坊”,他们获准销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附表十所列载的第二部毒药。这些药品风险相对较低,例如一些外用的消毒药水、止痛膏等。在日常销售中,您必须注意以下特殊规定:一、药品必须在注册的处所内销售。二、药品必须以其原封未开的容器出售。您不能将大包装拆分零售。三、销售时,不需要药剂师在场监督,也不需要登记购买者信息。四、但是,您必须确保销售的药品标签清晰、符合法规要求。五、最重要的一点是,您绝对不能销售任何第一部毒药或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什么是“列载毒药销售商”?我们在日常销售中需要注意哪些特殊规定?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