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受《危险药物条例》(Cap. 134)管制的药物(例如某些强效镇痛剂),需要遵守比普通毒药更为严格的安保和记录要求。首先,储存设施必须是固定式的、结构坚固的保险柜或保险库,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锁柜子是不够的。该保险柜必须固定在建筑物的结构上,不易被整体搬走。其次,进出和取用这些药物的权限必须受到极其严格的控制,通常需要双人双锁或类似的制度,即每次操作需要两名授权人员同时在场。第三,也是最关键的,是必须备有专门的“危险药物登记册”(Dangerous Drugs Register)。每一次的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立即、准确地记录在案,包括日期、来源或去向、数量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登记册必须按法定格式要求,不得涂改。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对于储存受管制药物(危险药物),除了上锁的毒药柜,还有哪些额外的安保和记录要求?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