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非常关键,答案取决于您的“保健品”在香港法律下如何被界定。香港法律并没有“保健品”这个法定类别。一件产品,无论其市场定位或通用名称是什么,都会根据其成分和声称的功效,被归类为“药剂制品”或“非药剂制品”。如果您的产品含有任何被列入《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毒药表的西药成分,或者其宣传功效符合“药剂制品”的定义(即用于诊断、治疗、预防疾病),那么它就会被视为药剂制品。一旦被界定为药剂制品,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上销售,都必须首先为产品申请香港注册,并且销售方必须持有相应的药牌(如批发商牌照)。如果您的产品不含西药成分,且宣传上完全不提任何治疗功效,那么它可能被视为普通食品,无需药牌。但界定往往是复杂的,需要个案分析。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如果我只是想在网上销售保健品,是否也需要申请药牌?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