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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只是想在網上銷售保健品,是否也需要申請藥牌?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15 · A類:藥牌制度與法規基礎(Q1-Q50)
這個問題非常關鍵,答案取決於您的“保健品”在香港法律下如何被界定。香港法律並沒有“保健品”這個法定類別。一件產品,無論其市場定位或通用名稱是什麼,都會根據其成分和聲稱的功效,被歸類為“藥劑製品”或“非藥劑製品”。如果您的產品含有任何被列入《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毒藥表的西藥成分,或者其宣傳功效符合“藥劑製品”的定義(即用於診斷、治療、預防疾病),那麼它就會被視為藥劑製品。一旦被界定為藥劑製品,無論是在實體店還是網上銷售,都必須首先為產品申請香港註冊,並且銷售方必須持有相應的藥牌(如批發商牌照)。如果您的產品不含西藥成分,且宣傳上完全不提任何治療功效,那麼它可能被視為普通食品,無需藥牌。但界定往往是複雜的,需要個案分析。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2條對“藥劑製品”的定義是判斷的關鍵。衞生署發佈的《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將產品歸類為「藥劑製品」的指引》提供了詳細的界定標準。

📗 唐生建議

在將任何“保健品”引入香港市場前,最穩妥的做法是將其成分表、標籤、説明書和所有市場推廣材料提交給我們進行專業的合規評估。我們可以根據法律和過往案例,為您判斷產品屬於“藥”還是“食”的風險。

📕 風險提示

錯誤地將含有藥物成分的產品當作普通食品在網上銷售,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等同於無牌銷售和銷售未經註冊的藥物,可能面臨監禁的刑罰。這是跨境電商最容易跌入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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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唐生規劃香港藥牌項目

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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