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牌照申请或日常运营中正式指定一名“后备”或“代理”RP/药剂师。法定要求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有一名合格的、经批准的关键人员在岗。然而,从稳健运营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设立一个有效的继任或临时替代计划是极其明智和专业的做法。对于大型的药品批发商或制造商,通常会指定一名副手或资深经理,该人员也具备RP的潜力资格,并熟悉所有相关职责,以便在RP休假或突然离职时能够迅速接替。对于药房,虽然不能同时有两个“管售药剂师”,但药房可以与一些“挂单药剂师”(locum pharmacists)建立联系,以便在主理药剂师生病或休假时能够找到临时的替代者来维持合法运营。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公司是否需要为负责人员(RP)或注册药剂师设立“后备”或“代理”人选?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