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绝对需要。只要您申请的是“药品批发商牌照”(Wholesale Dealer Licence),无论您的业务模式是纯粹的进出口贸易(即所谓的“转口贸易”),还是包含本地分销,都必须提名一位符合资格的负责人员(RP),并且该RP必须通过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PPB)的面试。这是因为,即使药品不在香港实体销售,其在香港的储存、转运和文件处理等环节,同样受到香港药品法规的严格监管。RP的职责就是确保这些环节完全合规,防止伪冒或不合格药品通过香港的贸易系统流入全球市场。因此,PPB需要通过面试来确认RP确实具备监督这些活动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计划成立一家只做药品进出口贸易,不在香港进行实体销售的公司,是否还需要为负责人员(RP)安排面试?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