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絕對需要。只要您申請的是“藥品批發商牌照”(Wholesale Dealer Licence),無論您的業務模式是純粹的進出口貿易(即所謂的“轉口貿易”),還是包含本地分銷,都必須提名一位符合資格的負責人員(RP),並且該RP必須通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的面試。這是因為,即使藥品不在香港實體銷售,其在香港的儲存、轉運和文件處理等環節,同樣受到香港藥品法規的嚴格監管。RP的職責就是確保這些環節完全合規,防止偽冒或不合格藥品通過香港的貿易系統流入全球市場。因此,PPB需要通過面試來確認RP確實具備監督這些活動所需的知識和能力。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計劃成立一家只做藥品進出口貿易,不在香港進行實體銷售的公司,是否還需要為負責人員(RP)安排面試?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