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牌申請與收購服務 · 仁港永勝 | 全球許可與合規服務商
香港藥業合規 · 申請 / 收購 / 持續維護 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菲律賓藥品經營許可

圍繞藥品零售、批發與製造活動,按已核驗的官方來源梳理適用邊界與待確認事項。

COUNTRY RECORD · 亞洲

菲律賓Philippines

公開資料核對2026-10-31

菲律賓的人用藥品經營並非由一張可覆蓋所有事項的牌照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依現行行政命令對藥品製造商、藥品貿易商、作為進口商/出口商/批發商的分銷商及藥房等機構簽發 License to Operate(LTO)。LTO 是經營場所/活動授權;Certificate of Product Registration(CPR)是產品市場授權,藥師個人資格、地方營業手續、普通進出口清關和危險藥物/PDEA許可亦應逐項分開。 本研究草稿由仁港永勝(香港)有限公司擬定,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講解。唐生不是藥劑師或監管人員;本草稿不構成主管機關意見、當地法律或藥學執業意見,不保證獲批、固定時限或加速處理。

本文按當地公開來源整理藥品經營許可相關事項。零售、批發、製造、產品註冊、進出口及地方規定可能分別適用;請在開展項目前與主管機構當期要求交叉核對。

三類經營活動快速對照

按實際活動區分許可路徑。人員、處所、產品與跨境要求請繼續查閲對應章節及官方來源。

經營活動適用範圍主管機構關鍵人員
藥房/藥品零售機構LTO(Pharmaceutical Outlet)藥房、社區或機構藥房、botica及非處方藥零售點屬於pharmaceutical outlet範圍。向公眾配製、銷售、要約銷售或調配藥品,須有FDA許可或授權;線上訂購和銷售亦須持有效LTO。菲律賓FDA;場址有關的地方業務許可/證明另向所在地LGU辦理或核實。銷售處方藥、pharmacist-only OTC等的Category A零售點,開業期間須有已註冊及持牌藥師親自、直接和即時監督。僅經營通常非處方藥/household remedies等Category B場景為監督及照看,不當然要求營業時藥師親自在場;不得把此規則換算為全國統一人數或覆蓋比例。
藥品分銷、進口/出口及批發機構LTO(Distributor)藥品分銷商可按申請的活動作為進口商、出口商和/或批發商。法律將本地取得原料、API或成品並作本地批發的主體與進口/出口主體區分;應按實際活動填寫LTO範圍,不能把其中一項自動擴大為全部跨境及批發權限。菲律賓FDA,通過eServices辦理LTO;危險藥物跨境另涉及PDEA許可。須至少有一名Qualified Person(QP);QP應為機構的正式或全職僱員,具與活動和產品相關的技術能力。涉及藥師直接監督的藥品機構,仍應適用藥師規則;本次未核實可一概適用於所有批發模式的藥師學歷、人數或外籍資格。
藥品製造、分裝及再分裝機構LTO(Manufacturer/Packer/Repacker)製造商定義涵蓋製備、加工、配方、灌裝、包裝、再包裝、貼標等以儲存、銷售或分銷為目的的作業;藥品製造、分裝、再分裝均在FDA LTO範圍內。合同製造/包裝/再包裝須通知FDA且經其授權。菲律賓FDA,通過eServices及檢查程序簽發LTO。製造設施至少應有一名QP;藥品製造場所和Category A零售點不適用一名QP可兼管同主體多項許可活動的通常例外。藥師應按菲律賓藥師法及FDA分類要求提供監督;公開材料不足以支持統一廠長、QA/QC負責人或藥師人數標準。
唐上永(唐生)

唐上永(唐生) 業務經理 · RGYS

本文由仁港永勝(香港)有限公司擬定,並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提供專業講解。

官方資料核對2026-10-31
01

適用範圍與主體邊界

AO第2024-0015號覆蓋藥品製造商(含packer/repacker)、trader、作為進口商/出口商/批發商的distributor及pharmaceutical outlet。藥品範圍包括藥物、藥品、生物製品及API等。擬項目應按製造、分裝、進口、出口、批發、零售、線上銷售、倉儲和產品註冊逐項劃分,而非申請籠統的“藥店牌照”。

附件B接受個體經營、公司、合夥、合作社及特定政府實體的相應登記文件,反映的是申請證明路徑,並非本記錄對公司形式、最低資本或外資比例的建議或完整准入結論。此類公司/投資問題須另行核實。

— 機構LTO:針對場所和獲准活動。

— 藥師個人資格與QP:獨立於企業LTO。

— CPR:產品市場授權;不能由LTO替代。

— 地方營業手續、普通進口/出口清關、危險藥物許可:另行判斷。

02

機構與法律

《共和國法第9711號》把LTO界定為從事製造、進口、出口、銷售、批發/分銷等活動前的機構經營批准,並把產品註冊界定為另一申請批准。FDA的AO第2024-0015號是目前辦理LTO初始、續期及變更的直接規則。

聯邦/地方分工須分開:FDA主管藥品LTO和CPR;附件B在地址不一致時承認LGU的Mayor’s Permit或Barangay Certificate作為地址證明。FDA資料未能替代擬址LGU對實際營業和場地合規的確認。

— FDA:LTO、檢查及產品市場授權。

— FDA eServices:LTO和產品服務的線上辦理入口。

— LGU:本地營業/地址等事項,按所在地個案確認。

— DDB/PDEA:危險藥物及受控物質另行管理。

03

藥房與零售

藥店、藥房、botica及非處方藥零售點屬於pharmaceutical outlet。只有獲FDA許可或授權的pharmaceutical outlet可向公眾配製、出售、要約出售或調配藥品;零售點在線訂購/銷售也須持有效LTO。

藥師要求按銷售的產品和分類而分。銷售處方藥或pharmacist-only OTC的Category A,要求藥師在開業時親自到場;Category B僅適用於法定列舉的非處方等場景,且不得銷售處方藥或pharmacist-only OTC。

— Category A:處方藥、藥師專用OTC等,直接即時監督。

— Category B:僅適用指定的普通OTC/household remedies等情形。

— 同時銷售醫療器械:另取醫療器械零售LTO。

橫向滑動查看完整事項

事項已核實不能推定
藥房零售需FDA LTO;線上銷售亦然LTO即涵蓋CPR或地方許可
藥師在場Category A營業時親自到場固定人數、兩班制或覆蓋比例
場地有實際場地、調配/儲存基本控制全國統一面積、招牌或營業時間
04

批發與分銷

藥品分銷LTO應按進口商、出口商和/或批發商的實際活動申請。AO把distributor-importer定義為進口原料、API或成品並批發給本地FDA持證機構的主體;distributor-wholesaler則從本地FDA持證機構取得上述物品作本地批發。

分銷活動須遵循適用的GxP,包括GDSP。FDA可檢查倉庫、車輛、產品、容器、標籤和相關記錄;初始申請或適用重大變更有預許可檢查,持證期間仍有風險導向例行檢查。

— 在申請中列明供應商/客户、地址及本地或進口產品類別。

— 供應商/客户清單變化屬於minor variation/通知事項。

— 進口/出口LTO範圍不等於每票普通通關放行或危險藥物許可。

05

製造與GMP

製造商LTO覆蓋藥品的製備、加工、配方、灌裝、包裝、再包裝和貼標等作業;製造商、packer及repacker均在其內。製造申請除一般eApplication資料外,應提交Site Master File;藥品製造商的SMF須遵從PIC/S PE 008-04及其修訂版本。

FDA要求按獲授權活動符合適用GMP、GDSP及其他GxP。對製造商的預許可檢查持續保留;製造廠實際遷址屬於major variation。合同製造/包裝/再包裝可以開展,但須通知FDA並獲授權。

— LTO:製造場所/活動授權。

— SMF:製造場所質量、生產和質量控制信息文件。

— CPR:產品市場授權,另行申請和維護。

06

專業人員與個人資格

企業LTO不能替代個人專業資格。AO要求所有受覆蓋機構至少配置一名QP;QP應為正式/全職僱員,憑專業、培訓或經驗具備相關技術能力,並負責申請資料、檢查溝通與持續合規。藥品機構還依活動適用註冊且持牌藥師監督。

新增或更換藥師屬於LTO minor variation。附件D列出申請表、費用、有效PRC ID;若新藥師原與另一機構關聯,通常還要終止僱傭/辭職證明,並對Category A/B提交其全部outlet、地址、地理位置、班次及LTO號清單。

— QP:機構持續合規責任人,不等同每一類藥師職責。

— 註冊且持牌藥師:Category A/適用藥品活動的監督要求。

— PRC身份證明:LTO藥師變更文件之一,不等於企業經營許可。

07

處所、倉庫及設施

FDA可在合理時間進入設施、工廠、倉庫及用於受管活動的車輛檢查。機構即使使用虛擬辦公室,也須在許可活動實際發生處保有實體場地;LTO及申報文件應載該實體地址,而非虛擬辦公室地址。

若企業登記地址與經營地址不同,附件B要求提交有完整經營地址的Business/Mayor’s Permit或Barangay Certificate;若建築非申請人所有,租約在檢查時出示。該規定不能被理解為全國所有LGU已統一批准任何藥房用途。

— 零售:受控調配區、秩序化佈局和合適儲存。

— 批發:倉庫、車輛、標籤和記錄可受FDA檢查。

— 製造:SMF、GMP及預許可檢查。

08

申請資料與流程

初始、續期和變更均通過FDA eServices提交。初始申請包括eApplication及Declaration and Undertaking、QP資料、適用藥師outlet清單、主體登記及活動證明、適用的Risk Management Plan、製造SMF、供應商/客户清單、合同及費用。所列文件須在檢查或LTO有效期內可供核驗。

流程為線上提交、預審、付款、檢查及實質評估。預審通過並不等於獲批;申請人支付預審和申請費用後,FDA再按文件及技術標準評估。初始、重大變更或常規續期的批准以適用檢查符合為前提。

— 官方電子郵件地址為線上溝通和補件渠道。

— 預審付款通知及申請付款通知各有10個工作日有效期。

— 繳款、檢查安排、CAPA及評價期間可能影響實際歷時。

09

費用、週期與有效期

AO規定LTO及CPR/CPN費用按年度費率乘以相應有效年數;申請、預審及變更的實際應繳額以FDA發出的Order of Payment為準。本次未從可讀官方資料核實藥品LTO按企業規模、活動或附加服務劃分的現行數字費用,故不列金額。

初始LTO的有效期為微型/小型企業3年、中型/大型企業6年;續期LTO分別為6年和12年。已批重大或小變更只跟隨原LTO剩餘有效期,並不重新起算完整週期。

— 自動續期或常規續期:均應在LTO到期前90個日曆日內經eServices提交。

— 到期後續期:適用兩倍續期費及每月10%(或不足一個月)附加費,最多120日;超過後轉為初始程序。

— 付款通知逾期未付會導致申請自動取消或不獲批。

橫向滑動查看完整事項

LTO類別微型/小型企業中型/大型企業
初始LTO有效期3年6年
續期LTO有效期6年12年
已批准變更跟隨原許可剩餘期跟隨原許可剩餘期
10

運營、續期與質量體系

LTO有效期內,附件B資料屬於持續要求;不合規可構成缺陷或監管行動依據。機構須按活動保持GMP/GDSP等適用標準,並配合FDA例行、監測、調查或其他檢查;例行檢查頻率按風險評估及上次檢查評級決定。

及時且充分提交續期申請時,持續性活動的既有LTO在FDA作出決定前不失效。自動續期僅在滿足其適用條件時進行,例如到期前提交、繳費並聲明機構沒有任何變更;例外情形由AO附表E另列。

— 報告可能顯示產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疾病、傷害或死亡的事件。

— 對FDA認定不安全/有害的產品及時召回、撤市、扣押或停止相關活動。

— 保存檢查所需的產品、容器、標籤、設備與記錄,並落實CAPA。

11

股權交易、變更與轉讓

所有已授權活動或許可證資料的變化應向FDA申請major或minor variation;在續期申請待決期間,通常不能再申請或獲批變更,反之亦然。製造/包裝/再包裝廠遷址為major variation;藥品零售點的實體遷址亦列為major variation。

附件D把機構所有權變更列為minor variation,要求申請表、費用、新所有人主體登記和契據、轉讓協議、MOA或適格聲明等所有權轉移證據。藥師變更、分銷活動改變、辦公室遷址和供應商/產品增刪等亦有各自變更文件。

— 重大變更:適用初始程序、檢查和評價;製造廠遷址費用等同初始申請費。

— 小變更:例如所有權、藥師、供應商/產品等,仍須提出申請/通知。

— CPR產品資料與LTO機構資料為兩條不同變更線。

12

產品註冊、跨境與受控藥品

LTO和CPR應嚴格分開。AO明確機構先有有效LTO,才可申請CPR/CPN等授權;RA9711禁止經營需要註冊但尚未註冊的健康產品。實際擬售/進口/製造的每一藥品及適用產品類別,應單獨核對其CPR狀態和獲准範圍。

跨境也不是單一許可:分銷商LTO可申請進口商/出口商活動,但目前可讀的FDA“finished drug products and raw materials”進口/出口文件頁面仍標為徵求意見草案,不能當作現行普通藥品通關程序。危險藥物/受控物質的進出口另需適用的PDEA一般許可及每次交易許可。

— LTO:機構/場所活動授權。

— CPR:產品市場授權。

— 進口/出口:按分銷LTO範圍及實際通關規則確認。

— 危險藥物:另依DDB/PDEA許可;不因LTO/CPR而自動取得。

本國家/地區來源索引

以下為本頁整體使用的公開資料入口;章節內的引用優先放在相應內容附近。外部文件可能更新、撤回或按地區另有要求,請以主管機構現行版本為準。

YOUR NEXT STEP

與唐生規劃香港藥牌項目

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預約項目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