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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臨牀試驗證明書”?它是一種獨立的牌照嗎?我需要它來做什麼?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90 · B類:牌照類型與適用範圍(Q51-Q100)
“臨牀試驗證明書”(Certificate for Clinical Trial / Medicinal Test)並不是一個像批發商或製造商那樣的“營業牌照”,而是一份針對特定臨牀研究項目的“項目批准書”。當申辦方(通常是製藥公司)計劃在香港開展一項涉及未經註冊藥物或對已註冊藥物進行新適應症研究的臨牀試驗時,必須向衞生署提交詳細的研究方案、研究者資料、藥物技術文件等,申請這份證明書。只有獲得了這份證明書,研究者(醫生)才能合法地將研究藥物用於參與試驗的受試者身上,並豁免相關的藥品註冊和進出口許可要求。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36B條授權衞生署署長,在符合保障公眾健康和促進醫藥研究的條件下,為臨牀試驗或藥物測試簽發證明書,豁免相關藥物的註冊要求。

📗 唐生建議

申請臨牀試驗證明書是一個高度專業的過程,需要藥學、醫學和法規事務的緊密合作。如果您是申辦方,我們會協助您準備全套申請資料(Application Dossier),包括與研究中心(醫院)和主要研究者(PI)的協調,並代表您與衞生署和醫院的倫理委員會(IRB/REC)進行溝通,以確保研究項目能儘快獲得批准並啓動。

📕 風險提示

臨牀試驗的監管極其嚴格。試驗藥物的標籤、包裝、儲存、分發和回收都必須遵守“良好臨牀實踐”(GCP)的規範。任何對研究方案的偏離都必須記錄在案,重大偏離甚至需要重新申報。未能遵守GCP規定,可能導致試驗數據被視為無效,甚至危及受試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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