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這在製藥行業中非常普遍,被稱為“合同製造”或“合同分析”(Contract Manufacturing / Analysis)。作為一家持牌製造商,您可以將生產過程中的任何一個或多個步驟,例如原材料檢驗、中間產品生產、成品檢驗、穩定性研究或包裝等,外包給另一家同樣持有有效製造商牌照並具備相應GMP能力的機構(稱為“合同接受方”)。但是,您作為將產品投向市場的最終責任方(稱為“合同委託方”),仍然需要對產品的最終質量負全部責任。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作為一家持牌“製造商”,我可以將一部分生產工序(如質量檢驗)外包給另一家持牌機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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