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牌申請與收購服務 · 仁港永勝 | 全球許可與合規服務商
香港藥業合規 · 申請 / 收購 / 持續維護 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是一家海外的製藥公司,想在香港設立一個辦事處負責市場推廣,是否需要申請牌照?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59 · B類:牌照類型與適用範圍(Q51-Q100)
如果您的香港辦事處僅僅是作為聯絡、協調和市場信息收集中心,不涉及任何藥品的實際儲存、分銷、銷售、進口或出口等商業交易活動,那麼通常不需要申請任何由衞生署簽發的藥物牌照(如批發商牌照)。但是,您的所有推廣活動都必須合法合規,不能向公眾直接推廣處方藥。藥品的實際進口和分銷業務,必須委託一家持有有效“批發商牌照”的香港本地公司來完成。這家持牌批發商將作為您的本地代理,負責處理所有與藥品實體流轉相關的合規事宜。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Cap. 138)主要規管的是藥劑製品的“銷售”及“為售賣而管有”。如果辦事處的活動不構成這些行為,則不在牌照監管範圍內。但關於藥品廣告的規管條例依然適用。

📗 唐生建議

為確保業務模式完全合規,我們建議您與我們進行一次詳細的業務流程諮詢。我們會幫助您清晰界定香港辦事處的職能範圍,並草擬與本地持牌批發商之間的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整個商業鏈條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香港法規。

📕 風險提示

辦事處必須嚴守界線,絕不能私下處理任何藥品訂單或樣品。一旦被發現有任何未經授權的銷售或分銷行為,即使規模很小,也可能被視為無牌經營,從而對貴公司在香港乃至全球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返回 B類:牌照類型與適用範圍(Q51-Q100) 搜索更多問題

YOUR NEXT STEP

與唐生規劃香港藥牌項目

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預約項目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