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中成藥通常被視為藥品,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Cap.138)監管,需申請藥牌並符合藥物安全、成分及標籤規定。健康食品則不屬於藥品範疇,主要受《不良貿易行為條例》(Cap.362)及《食物安全條例》(Cap.612)管理,強調的是食品安全和標籤準確。中成藥如含有藥用成分或聲稱治療功效,必須走藥牌審批流程;而健康食品則不能有治療、預防疾病的聲明。正確界定有助企業避免合規風險。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如何區分中成藥與健康食品在香港的監管分類?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