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牌申請與收購服務 · 仁港永勝 | 全球許可與合規服務商
香港藥業合規 · 申請 / 收購 / 持續維護 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1+」新藥審批機制對藥品上市後監管有何特別要求?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479 · J類:跨境醫藥與行業實務(Q451-Q500)
儘管「1+」機制加快審批速度,但藥品上市後仍需嚴格遵守香港的藥品監管規定。申請人須建立完善的藥品風險管理計劃(RMP),定期提交藥品安全性更新報告(PSUR),並配合藥物辦公室進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調查。此外,對於涉及罕見病或生物製劑的新藥,監管部門可能要求開展上市後臨牀研究以持續評估安全有效性。嚴格的上市後監管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同時維護藥品質量與企業信譽。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Cap.138) 第16條,藥物辦公室「藥品上市後管理指引」

📗 唐生建議

建議企業建立專業藥物安全監測團隊,嚴格執行上市後監管義務,及時響應監管部門要求。

📕 風險提示

未能履行上市後監管義務可能導致罰款、撤牌或法律責任,嚴重影響企業長期發展。

返回 J類:跨境醫藥與行業實務(Q451-Q500) 搜索更多問題

YOUR NEXT STEP

與唐生規劃香港藥牌項目

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預約項目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