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委託生產模式下,香港持牌人對所銷售的藥品質量、安全及合規性負有最終責任。持牌人需確保委託生產的廠家符合相關GMP標準,並保持完整的生產和檢驗記錄。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Cap.138),任何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事故,持牌人需承擔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及民事賠償。因此,持牌人應嚴格審核供應鏈,確保每個環節符合法規要求。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跨境委託生產藥品時,香港持牌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