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退回、拒收和召回藥品的管理是防止不合格品重新流入市場的關鍵控制點。您必須建立一套嚴格的程序和記錄系統。首先,所有此類藥品都必須立即被隔離在專門的、安全的、有清晰標識的物理區域,嚴禁與合格品混放。其次,每一筆退回、拒收或召回都必須有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名稱、批號、數量、來源(客户)、原因、以及接收日期。第三,質量部門必須對這些藥品進行評估,以決定其最終處置方式。處置方式只有三種可能:a) 如果能確認藥品質量未受任何影響(例如,僅僅是錯發貨且全程運輸條件可控),經質量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可重新入庫;b) 如果藥品需要銷燬,則按銷燬程序處理;c) 如果是召回品,則按召回計劃統一處理。所有評估、決定和最終處置的行動都必須記錄在案。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對於退回、拒收或召回的藥品,具體的記錄和管理要求是什麼?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