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藥房,對不同類別毒藥的儲存和陳列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目的是保障公眾安全,防止誤用或濫用。第一部毒藥(處方藥)絕對不能讓公眾接觸到,必須儲存在“非公眾範圍”內,例如配藥室或上鎖的櫃子中。第二部毒藥(藥行售賣的藥物)可以陳列在公眾區域,但必須與其他非藥物商品(如食品、化妝品)分開。對於附表一所列的特定第一部毒藥,要求更為嚴格,必須存放在上鎖的容器中,並將鑰匙由註冊藥劑師保管。此外,所有毒藥的儲存地方都應保持清潔、乾燥,並避免陽光直射,以確保藥品質量。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們的藥房(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在儲存和陳列不同類別的“毒藥”時,有什麼具體規定?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