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燬過期或不合格藥品是一個必須嚴格控制和記錄的過程,以防止這些藥品被重新流入市場。正確的程序如下:一、隔離與記錄:首先,必須將待銷燬的藥品從正常庫存中移出,放置在安全的、有清晰標識的“不合格品區”或“待銷燬區”。同時,必須創建一份詳細的銷燬清單,列明每種藥品的名稱、批號、數量和銷燬原因。二、選擇銷燬方式:銷燬方式必須確保藥品無法被重新使用。常用的方法包括焚燒、化學分解或在水泥中固化。嚴禁將藥品直接丟棄在普通垃圾桶或下水道。三、委託合格公司:藥品的銷燬工作應委託給持有相關牌照的專業廢物處理公司進行。四、現場監督:在銷燬過程中,持牌人應派員現場監督,確保所有藥品都按照協議被完全銷燬。五、保存記錄:銷燬完成後,應從廢物處理公司獲取一份銷燬證明,並連同內部的銷燬記錄、監督記錄等所有文件,一併歸檔保存至少兩年。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們需要銷燬一批過期或不合格的藥品,正確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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