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是持牌批發商或製造商的關鍵崗位,負責監督日常運作以確保合規。其離職對牌照有重大影響,您必須立即採取行動。首先,您需要儘快任命一名新的、符合資質的負責人。該負責人應具備足夠的藥劑學知識、行業經驗和對相關法規的理解。其次,您必須在人事變動後的合理時間內(通常建議在14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告知原負責人已離職,並提交新任負責人的詳細履歷和資質證明文件。衞生署會評估新任負責人是否符合要求。在找到合適的接替者之前,公司高層應指定一名臨時代理人,並確保所有合規活動不受影響。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們的“負責人”(Responsible Person)離職了,對牌照有影響嗎?需要做什麼?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