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退回或召回藥品的管理是藥品質量控制體系中的一個關鍵閉環,必須嚴格執行。首先,必須在倉庫內設立一個物理上完全隔離的、專門用於存放退回/召回藥品的區域,該區域必須有清晰、醒目的標識,例如“退貨/召回區 - 暫停使用”(Returned/Recalled Products Area - Not for Use)。所有從客户處退回或根據製造商/衞生署指令召回的藥品,一經接收,必須立即被轉移到這個區域,嚴禁其與合格庫存混合。其次,每一批退回/召回的藥品都必須有詳細的記錄,包括藥品名稱、批號、數量、退回/召回原因、來源以及接收日期。這些藥品應被視為“不合格品”,在質量控制部門做出最終處理決定(例如銷燬、退回供應商)之前,必須保持隔離狀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對於退回或召回的藥品,在處所內應如何隔離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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