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药房(获授权毒药销售商)的营业时间内,必须时刻有一名注册药剂师(RP)亲自在场当值。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如果在营业时间内没有RP在场,药房就不得销售任何受监督售卖的药物(即第一部毒药和第三部毒药)。如果卫生署督察在视察中发现“蛇头药房”(即无药剂师当值的药房),这将构成严重的违规行为。药房的持牌人及/或公司董事将会被追究责任,并极有可能面临纪律聆讯,处分可包括警告、暂停牌照甚至撤销牌照。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在药房营业时间内,如果没有注册药剂师当值,会有什么后果?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