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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持有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可以授权朋友在他的店里销售第二部毒药吗?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原指南2025年版:本问答供主题检索参考,未全部逐条按现行规则核验;费用、人员、续期、变更及产品条件,请结合对应牌种的专业深读与官方当期要求确认。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中药组

Q412 · I类:续期变更与违规处罚(Q401-Q450)
绝对不可以。香港的药品牌照是“认址不认人”的,即牌照与特定的、经批准的持牌处所严格绑定。您的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只授权您在牌照上列明的地址进行第二部毒药的销售。您不能以任何形式“授权”、“外借”或“转让”您的牌照权利给第三方在其他任何地点使用。任何在未获授权的地点销售受规管药物的行为,都会被视为无牌销售。

📘 监管依据

《药剂业及毒药条例》(Cap. 138)的核心原则是规管特定处所的药品销售活动,牌照的地域限制是其基本特征。

📗 唐生建议

如果您或您的朋友希望在新的地点销售药品,唯一的合法途径是为该新地址申请一个全新的、独立的牌照。切勿试图走捷径,牌照的共用或借用是监管大忌。

📕 风险提示

您的朋友在其店铺的销售行为将构成无牌经营。而您作为持牌人,授权他人进行非法活动,亦会被追究责任,您的牌照极有可能被纪律处分,甚至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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