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获授权毒药销售商”(Authorized Seller of Poisons, ASP),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区药房牌照,与批发商牌照在审批程序和要求上存在本质区别。最核心的差异在于人员配置和处所功能。药房必须由一名注册药剂师在场亲自监督所有受管制药物的销售,这意味着您必须聘请一名全职的注册药剂师。而批发商则需要任命一名负责人(RP)。在处所方面,药房是面向公众的零售店铺,其布局、设计和位置需要方便市民购药,并设有专门的配药处和咨询区。而批发商的仓库则是非公开的仓储和物流中心。审批流程上,药房的申请同样需要经过卫生署的现场视察和PPB委员会的审批,但视察的重点会更侧重于零售操作的合规性、药剂师的在岗情况以及处方药的管理。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申请“获授权毒药销售商”(药房)牌照与批发商牌照在审批程序上有何核心差异?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