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载毒药销售商(Listed Seller of Poisons)的处所是面向公众零售的店铺(即“药行”),其仓储要求与批量的批发商仓库在规模和形态上有所不同,但核心原则一脉相承。主要区别在于:1. **功能分区**:药行前场为零售区,后场或阁楼为仓储区。同样需要有清晰的分区,例如处方药必须存放在公众不能接触到的“非售卖区”(Dispensary),而受管制的毒药(如附表一毒药)必须存放在上了锁的柜子或抽屉里。2. **储存量**:药行的储存量远小于批发商,因此其仓储空间也较小,但同样要求整洁、有序,药品不能直接堆放于地面。3. **面向公众**:由于直接服务于市民,药行的整体环境、光线和卫生状况要求很高,必须给顾客一个专业、可靠的印象。4. **毒药展示**:附表二的毒药可以在前场展示,但必须放在顾客无法自行取到的地方(如柜台后)。总的来说,虽然规模小,但对药品的分类储存、安全保管和防止混淆的要求同样严格。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对于列载毒药销售商(俗称“药行”),其处所和仓储要求与批发商有何不同?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