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香港居民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從海外郵購或隨身攜帶合理數量的、供個人自用的藥物進入香港,而無需申請進口許可證。這就是“個人行李豁免”條款。關鍵在於“合理數量”和“個人自用”。“合理數量”通常被理解為一個療程或數月內的使用量,具體數量由海關人員酌情判斷。“個人自用”意味着這些藥物不能用於轉售或分發給他人。這種豁免與商業進口有本質區別:商業進口的目的是為了在香港進行銷售或分銷,必須由持牌公司操作,併為每一批貨物申請正式的進出口許可證。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在香港,個人是否可以從海外郵購自用的藥物?這和商業進口有何區別?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