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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持有“批發商牌照”,是否可以把藥品賣給任何人?客户方面有什麼限制?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73 · B類:牌照類型與適用範圍(Q51-Q100)
絕對不是。持有“批發商牌照”絕不意味着您可以向任何人銷售藥品。您的客户羣體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根據規定,您只能將藥劑製品銷售給以下幾類合資格的客户:1. 其他持牌批發商;2. 持牌製造商;3. 獲授權毒藥銷售商(藥房);4. 列載毒藥銷售商(藥行,但只能銷售第二部毒藥);5. 在香港註冊的醫生、牙醫或獸醫,供其專業用途;6. 指明的醫院、診所、學術機構或政府部門。您絕對不能將任何藥品直接或間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即普通市民。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Cap. 138)第27條明確規定了批發商可以合法供應藥品的對象範圍。向此範圍以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供應藥品均屬違法。

📗 唐生建議

我們建議您建立一套嚴格的“客户資質審核”(Know Your Customer, KYC)流程。在與新客户交易前,必須索取並核實其有效的牌照或許可證明副本。對於醫生或獸醫等個人客户,也應核實其註冊資格。我們會為您提供一套標準的客户檔案管理模板,確保您的每一筆銷售都有據可查,符合法規。

📕 風險提示

將藥品銷售給不合資格的客户是批發商最嚴重的違規行為之一,這被稱為“藥物泄漏”(diversion)。一旦被衞生署發現,不僅會面臨高額罰款,您的批發商牌照也極有可能被暫停或吊銷,因為這破壞了整個藥物供應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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