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不是。持有“批發商牌照”絕不意味着您可以向任何人銷售藥品。您的客户羣體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根據規定,您只能將藥劑製品銷售給以下幾類合資格的客户:1. 其他持牌批發商;2. 持牌製造商;3. 獲授權毒藥銷售商(藥房);4. 列載毒藥銷售商(藥行,但只能銷售第二部毒藥);5. 在香港註冊的醫生、牙醫或獸醫,供其專業用途;6. 指明的醫院、診所、學術機構或政府部門。您絕對不能將任何藥品直接或間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即普通市民。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持有“批發商牌照”,是否可以把藥品賣給任何人?客户方面有什麼限制?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