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許可證”(Antibiotics Permit)和“危險藥物許可證”(Dangerous Drugs Licence)並非獨立的基礎牌照,而是附加在“批發商牌照”或“製造商牌照”之上的特別許可。如果您的業務涉及抗生素或危險藥物(如受管制的精神科藥物、強效止痛藥等)的批發、進出口或製造,您必須在持有相應基礎牌照的前提下,再額外向衞生署申請這些特別許可。申請這些許可證需要證明您有更高級別的安保措施和更嚴格的記錄追蹤系統,以防止這些受嚴格管制的藥物被濫用或流入非法渠道。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抗生素許可證”和“危險藥物許可證”是獨立的牌照嗎?還是在申請其他牌照時一併申請?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