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極有可能需要。根據香港的GDP規範,任何為藥品提供儲存和運輸服務的第三方物流公司(3PL),如果其服務構成了藥品分銷鏈條的一部分,那麼該公司也需要申請“批發商牌照”。僅僅提供“倉庫”或“貨車”是不足夠的,您必須建立一套符合GDP要求的完整質量管理體系。這包括:任命合格的負責人、驗證您的倉儲設施和冷鏈運輸工具、建立標準操作程序(SOP)用於收貨、儲存、揀選、包裝和運輸藥品、以及備有處理偏差和緊急情況的預案。衞生署認為,藥品的質量安全在供應鏈的每一個環節都至關重要,因此,即使您不擁有藥品的所有權,但只要您物理上處理和儲存藥品,您就承擔了保障藥品質量的責任,並需要接受監管。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如果我只是為藥廠提供倉儲或物流服務,是否需要申請藥牌?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