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對藥品廣告的監管非常嚴格,旨在防止誤導公眾,確保信息準確。主要監管要點包括:一、禁止向公眾宣傳用於治療《不良廣告(醫藥)條例》附表一所列疾病(如癌症、糖尿病)的藥品。二、禁止向公眾宣傳處方藥物(第一部毒藥)。三、所有藥品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不能包含虛假、誇大或誤導性的聲稱。四、廣告中不能暗示藥品有“治癒”或“百分百有效”等效果。作為持牌人,在策劃任何形式的廣告(包括電視、報紙、網站、社交媒體)之前,都必須仔細審閲廣告內容,確保其完全符合法規。對於非處方藥(OTC)的廣告,雖然限制較少,但仍需以負責任的態度,提供平衡的信息,並建議消費者在使用前諮詢醫療專業人員。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藥品廣告的發佈受到哪些監管?作為持牌人,我們需要注意什麼?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