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召回是在發現已上市藥品存在質量、安全或效能問題時,為保護公眾健康而採取的緊急措施。需要啓動召回的情況包括:藥品受到污染、標籤錯誤、包裝缺陷、活性成分含量不符、穩定性測試失敗等。一旦確認需要召回,持牌製造商或批發商必須立即通知衞生署,並啓動內部召回程序。流程大致如下:1. 風險評估:確定問題的嚴重性及可能影響的範圍,界定召回級別(如召回至醫生/藥房層面,或召回至消費者層面)。2. 通知與溝通:向衞生署呈報詳細的召回計劃,並迅速通知所有受影響的下游客户(如其他批發商、醫院、藥房)。3. 執行召回:安排物流回收所有受影響批次的藥品,並進行隔離存放。4. 調查與報告:徹查問題根源,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CAPA),並向衞生署提交最終的召回報告和調查報告。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啓動藥品召回?具體的流程是怎樣的?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