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不可以。根據香港法律,獲得授權的衞生署視察官員在執行職務時,擁有進入、檢查任何持牌或申請牌照的處所的法定權力。作為牌照申請人或持牌人,您有法律義務配合視察。拒絕官員進入處所的任何部分,或拒絕回答其提出的與業務操作相關的問題,或拒絕提供其要求查閲的文件,都構成“阻撓執法”(Obstruction),這是一項嚴重的刑事罪行。您的配合態度是視察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考量因素。表現出合作、透明和專業的態度,能為您的申請加分。反之,任何形式的阻撓、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都會引起官員的警惕,並可能導致最嚴重的法律後果。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場地視察時,我是否可以拒絕回答視察官員的問題或拒絕其進入某些區域?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