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必須維持。藥品批發商牌照的一項核心和持續的條件,就是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有一名獲得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接受的負責人員(RP)。這個要求與公司是否有實際的業務量無關。即使您的公司在一段時間內沒有任何藥品進出口活動,您仍然是一個法定的持牌實體,必須時刻保持在“準備就緒”的合規狀態。RP的存在是這種狀態的關鍵標誌。監管機構認為,只要牌照有效,公司隨時可能重新啓動業務,因此必須有合格的專業人員來確保任何潛在的活動都能在合規的框架下進行。RP也負責處理可能出現的任何遺留問題,如過往銷售產品的查詢或投訴。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如果我的公司只是持有牌照,但暫時沒有實際的藥品進出口業務,我還需要維持一個合格的負責人員(RP)嗎?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