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牌申請與收購服務 · 仁港永勝 | 全球許可與合規服務商
香港藥業合規 · 申請 / 收購 / 持續維護 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申請藥品牌照時,對公司股東的背景審查,會追溯到最終實益擁有人(UBO)嗎?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130 · C類:申請資格與人員要求(Q101-Q150)
是的,監管機構對申請公司的背景審查是全面而深入的,並不會僅僅停留在表面股東的層面。特別是在涉及較為複雜的公司架構(例如,由多家離岸公司層層控股)時,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和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有權要求申請人披露其完整的股權結構圖,並識別出最終的實益擁有人(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UBO)。然後,監管機構會對這些UBO進行同樣的“適當人選”評估,包括審查其身份、財務狀況、商業聲譽以及是否有犯罪記錄。這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複雜的公司架構來隱藏其不符合資格的身份,從而繞過監管。

📘 監管依據

香港已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Cap. 615),要求公司必須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藥品牌照監管機構在實踐中也採納了這種“穿透式”審查的原則,以確保瞭解誰是持牌業務的最終控制者。

📗 唐生建議

我們建議客户從一開始就準備好清晰的股權架構圖和所有權屬證明文件。對於所有持有超過特定比例(例如10%或25%)權益的個人,都應準備好其身份證明和背景資料。在申請時主動、透明地披露最終實益擁有人信息,會大大加快審批流程。

📕 風險提示

任何試圖隱藏或混淆最終實益擁有人身份的行為,都會被監管機構視為重大的誠信問題。如果UBO被發現是不符合“適當人選”標準的人士,或者公司在被要求時無法或拒絕提供清晰的UBO信息,牌照申請幾乎肯定會被拒絕。

返回 C類:申請資格與人員要求(Q101-Q150) 搜索更多問題

YOUR NEXT STEP

與唐生規劃香港藥牌項目

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預約項目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