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開設零售藥房,您需要申請的是“獲授權毒藥銷售商牌照”(Authorized Seller of Poisons Licence),通常簡稱為“藥房牌照”。此牌照由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簽發。申請的主要步驟包括:首先,您需要成立一家香港有限公司,並找到一個符合《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實務守則》要求的實體店鋪。其次,您必須聘請一名或多名註冊藥劑師,確保藥房在所有營業時間內都有藥劑師當值。接着,您需要準備詳細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資料、店鋪圖則、藥劑師的註冊證明和僱傭合同等,並向PPB秘書處(由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運作)提交申請。提交後,藥物辦公室會派員進行實地視察,檢查店鋪的佈局、設施、保安系統和藥物儲存條件是否合規。最後,如果視察通過且所有文件齊全,PPB的牌照委員會將會審批您的申請,成功後即可獲發牌照。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如果我想在香港開設一家藥房,需要申請什麼牌照?主要步驟有哪些?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