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比較緊急但可以處理的情況。如果提名的負責人員(RP)在牌照申請過程中離職,公司必須立即採取兩個關鍵行動:第一,立刻以書面形式通知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告知此項人事變動。保持與監管機構的溝通透明是至關重要的。第二,公司需要儘快尋找並提名一位新的、符合資格的RP人選。一旦找到合適的人選,應立即向藥物辦公室提交一套更新的申請文件,其中包括新RP的詳細履歷、學歷證明和授權書等。原有的申請流程會因此暫停,直到新的RP人選被藥物辦公室審核,並且在適用的情況下通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的面試後,申請流程才會繼續。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如果公司在申請牌照期間,提名的負責人員(RP)突然離職,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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