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員”(RP)是批發商牌照申請中的核心人物,其資格直接影響申請的成敗。根據藥物辦公室的指引,RP必須具備足夠的知識和經驗來監督藥品的處理。具體而言,RP通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為香港註冊藥劑師;2)持有藥劑學、醫學或相關科學學科的大學學位,並具備至少一年的藥品行業相關工作經驗;3)持有相關學科的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具備至少兩年的相關經驗;4)在沒有上述學歷的情況下,必須證明其擁有至少五年在藥品批發、分銷或製造領域的直接管理經驗。所有RP候選人都需要通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的面試,以評估其專業知識和能力。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申請批發商牌照的“負責人員”(Responsible Person, RP)需要具備什麼樣的學歷和經驗?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