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以“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形式经营的最大好处就是股东的“有限责任”。通常情况下,作为公司董事或股东,您个人无需为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本身追讨,而您的损失仅限于您投入到公司的股本。然而,这个保护并非绝对。如果您在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信贷时,被要求提供“个人担保”(Personal Guarantee),那么一旦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就有权直接向您个人追讨这笔债务。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作为公司董事,我是否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在财务上如何规避这种风险?
完整解读监管依据、唐生建议与风险提示。原稿为2025年资料,请结合官方最新要求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