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管依据
《批发商实践守则》和《药房执业守则》都用了大量篇幅来描述对“处所”(Premises)的具体物理要求。虚拟办公室显然无法满足其中任何一条。牌照申请表上也明确要求填写实体经营地址。
📗 唐生建议
我们建议客户清晰地分离两个概念: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为了便利而选择的秘书公司或虚拟办公室地址;但药品牌照的持牌地址,必须是您投入重金、精心准备的、完全合规的实体仓库或店铺。在填写任何表格时,都必须确保不会混淆这两个地址。
📕 风险提示
风险在于对“地址”概念的混淆。如果在申请牌照时错误地填报了虚拟办公室地址,这不仅会导致申请被拒,更可能会让监管机构对您的专业性和严肃性产生怀疑。这会给您后续使用真实地址重新申请时,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这是一个应该完全避免的低级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