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香港的藥牌制度同樣適用於獸用藥品,但其監管框架與人用藥品略有不同。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有毒藥表成分的獸用藥品同樣被視為“藥劑製品”,其製造、批發和零售同樣需要申請相應的牌照。例如,從事獸藥批發的公司需要持有“批發商牌照”。然而,在零售層面,除了註冊藥房,註冊獸醫在為其治療的動物配發藥物時,也享有一定的豁免權。對於獸藥的產品註冊,香港目前沒有獨立的獸藥註冊制度。但是,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在食用動物身上使用的某些藥物受到嚴格規管。總體而言,獸藥的監管由衞生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共同負責,但其核心的牌照管理,仍然落在《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框架之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香港的藥牌制度是否適用於獸用藥品?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